宁乡检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打好护“未”组合拳
2024-03-14 16:31: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杨婷 | 点击量:834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婷)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 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全面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3月13日,宁乡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建局、团市委、市妇联及各乡镇、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会议。 会议由宁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勇主持。

会上,全国优秀公诉人、宁乡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娟以《照亮隐秘角落的光》为主题,从为什么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哪些人具有强制报告的义务、什么情形下需要强制报告、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如何报告、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有什么后果、报告了会不会惹麻烦、强制报告日常工作怎么开展7个方面向与会人员深入解读强制报告制度。

与会人员针对执行强制报告制度中遇到的宣传不到位、知晓率低、监护人不配合等问题和困难进行沟通交流,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表态,纷纷表示将立足单位职能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走深走实,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还就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中日常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全面提升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效力。

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和全面执行,有赖于全社会凝聚共识、共同参与。下一步,宁乡市检察院将持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以制度之力释放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最大动能,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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